设为首页  加入收藏  赞助本站  在线投稿  自动排版


热门文章

以春天的名义,向着明媚出发

发表时间:2021/03/13  作者:琉璃疏影  浏览次数:1400  
字体大小: 【小】 【中】 【大】

  时光的脚步,总是这样匆匆。不觉间,我们已经辞别旧年,迎来新岁。而回眸时,最美的风景,便是与你们一起相伴走过的每一程风雨。我微笑着浅浅落下一笔,生命里有你们,真好!

  季节变迁,由葱茏到荒芜,浸满俗世的烟火。穿行于清简如水的日子,我们始终以自己喜欢的方式,浅笑着,安然着,感悟着,修行着。潮去潮落间,一半明媚,一半从容。流年的素笺上,落满开心快乐的絮语。

  双手合十,为你,为我,为身边所有爱与被爱的人,许下一世安好。依着岁月的温婉,我们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风景。风里,雨里,我们不曾为困难低头,亦不曾为别离颓废。该在的,都还在,依旧珍惜,且感恩。该去的,早已消失在茫茫人海,我们不必去寻,亦不必感叹。或许,生命就是这样,在懂得中感悟,在失去中珍惜。

  这一年,无论遇见,还是别离,始终以一种悦纳的姿态,或独行,或并肩。花开花落,月缺月圆,人生无恙,岁月安然,静候懂得。我们执手陌上,安静泼墨着各自的精彩。一声念安,一句懂得,早已让一场遇见生出灿灿的暖意。

  生命的每一天,能有世界待你如初,有人陪你立黄昏,有人问你粥可温,便是幸福!我们浅惜深爱,向着自己喜欢的模样去努力,便不算辜负岁月,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。

  旧岁,转眼已旧。也曾声势浩荡,也曾烈焰繁花。到最后,不是随了清风,便是隐了月色。而那些十指相扣的暖,依然如往昔般,幸福而安暖。

  阅过的所有,在经年里静默不语。偶尔的驻留,升腾成一缕烟霞,遁入红尘。一些回眸,注定一世牵绊。一些永远,注定聚散无常。手中遗落的芬芳,无需捡拾。却早已被光阴的慈悲,洇染成绯红的小楷,在红尘深处季季吟唱,灼灼而燃。

  走过,便是风景。无论经过多少缘聚缘散,无论看过多少月缺月圆,都已经属于过去。前行的路上,我们依然会遇见更多有缘的人,会经过更多的人生驿站。挥挥手,与过去,与往事轻轻道一声珍重。愿来的路上依然花香铺路,愿去的路上依然开心满满。

  新年已来,春已在路上。收拾好心情,忘掉该忘掉的,记住该记住的,以一颗真诚善感的心,微笑着迎接新年里所有的好与不好。依然不去仰望别人,不去打扰别人,在安静的时光里读书,写字,过自己想要的生活。

  这一年,感谢你们一直在我的生命里,不曾靠近,也不曾远离。站在新年的渡口,让我们微笑着,为所有经过的沧桑,画一个圆满的句号,静待春来。我们怀揣新的梦想,让新年的星光,点亮那些未来的及,实现的愿望。

  相信,新的一年,依然会有最好的安排与我们温柔相见。那些安静而沉寂的回忆,就让我们葬在正在绽放的梅旁,雪藏。

  转身人生,流年无恙。我们在失去的同时,也得到了许多。错过了花开的美,还有草木的葱茏。遗失了年华,我们懂得了生命的厚重。走过阴霾,总会遇到阳光。若懂得,何不对酒当歌,笑傲江湖。让所有的山水浩荡成心间一曲清歌,随明媚而击节,因阳光而温暖。

  去的,就让它去了吧,留作回忆。来的,尽管让它来吧,好好珍惜。

  放下所有的不快与不甘,让我们以春天的名义,向着明媚出发。愿在新的一年,用简单与感恩的心,对待复杂的世界与生活。以自己的温良与慈悲,对待所有的沧桑与坎坷。不抱怨生活的酸甜苦辣,不挑剔当下的平淡日常。

  愿我们依然与美好同行,与幸福同在,与有缘的你,牵手走过一程又一程的风风雨雨。愿新的一年里,我们轻轻翻开每一页日历时,都写满姹紫嫣红,一抬头,便有惊喜相遇。

  作者:琉璃疏影,原名,张丽华,山东青岛人,青岛全民悦读青岛青少年阅读会副主席,青岛作协会员,江山文学网签约作者。网络美文作家,喜欢安静的将自己安放于淡淡的文字,握一份随意与清醒,镌一路自然与灵性,许自己一份宠辱不惊。作品选入《清影浅笑》、《朵朵皆年华》、《纵使人生荒凉,也要内心繁华 》等书。出版过个人专辑《一弦清音》。有20余万字文学作品发表于各大文学网站,若干首诗歌被选入微刊。微信号  zhanglh0789  公众号:琉璃疏影   ID  liulishuying0789,琉璃美刊:ID   llmk0789



喜欢就打赏吧!
关注微信公众号
"解语花文学"


发表评论:(匿名发表无需登录,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。) 登录状态: 未登录,点击登录


关于我们 | 免责申明 | 天婕商城 | 联系我们 | 在线投稿 | 友情链接 | QQ客服 | 赞助本站 | Manager

A\51.la
解语花中文网(xieyuhua.com)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06-2024 by xieyuhua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  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
ICP备案:备案进行中  E-mail:87340096@qq.com   本站法律顾问:VJ律师事务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