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  加入收藏  赞助本站  在线投稿  自动排版


热门文章

轻拂尘烟

发表时间:2020/07/17  浏览次数:1395  
字体大小: 【小】 【中】 【大】

清晨五点半的光,透过高楼的窗户,还有些朦胧。隐约间,有尘烟泛起。几声早起的鸟儿,欢实地叫着。这一时,竟然有了恍惚,仿佛行走在桃花源。


心中所想,便是我们的日常。我们时常将自己的内心,用凡尘琐事塞得满满当当,而忘了留一点缝隙,让朦胧而诗意的光,照射进来。透过内心看世界,心有桃花源,身居高楼,也是芳草一地,花树几株。


随手打开一本书,走进古老的《诗经》,走进了一片诗意的光明。远古的人们,早就把诗意融入在了寻常的生活中。他们用诗歌颂爱情,描写景物,记录时节,感叹命运。每一句都是那么唯美与深刻,一片野草,就是一首诗。


我们奔走在日常的生活中,试想自己的内心会有几分诗意。在心中注满诗意,每一个普通的日子,都可以过得丰富而有趣。内心丰盈,抱怨就少了许多,日子就过得美了。





古时的人们,会把诗融入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生活中。赋予大自然以灵性,于是日日所见都有着诗意的勃发。比如在山谷看见葛藤与黄雀,就会写下:“葛之覃兮,施于谷中,维叶萁萁。黄鸟于飞,集于灌木,其鸣喈喈。”


这样的景象,我们无数次遇见,却总是无视而过。放慢脚步,去欣赏葛藤上开着的紫红色的花朵,侧耳倾听黄雀飞过留下的鸣叫声,那花朵正是一首婉约的诗句,鸟儿飞过留下的声音正是大自然中最动听的音律。


再想着葛藤能够织布,做鞋子,然后想到该回家看望父母了。那些被发现的美好事物,会打动我们的内心,然后让我们滋生出情感。


一株藤蔓,一棵树木,一根芦苇,拥有诗意的心底,就会流淌出诗一般的意境。在逐渐修炼的过程中,君子之风蔚然而成。“南有樛木,葛蕌萦之。乐只君子,福屐成之。”





一个快乐的君子,是能够用善心或善行去成就他人的。如何成为君子,就需要日日修炼,修炼我们的内心,让它变得清澈澄净。修炼是在日常的点滴中,并不是避世独居,而是在每一个遇见中,在每一次处理事情的过程中。


能够在日月的杂琐中,看见诗意的美丽,这样的人才是走在修行的路上。古人能够从一棵树木上攀附的藤蔓,提炼出做人的道理,这就是文以化人的意义。


身在尘世,众多烦忧,能够用一颗诗意的心,拂去心上杂念,我们所见,就全是美丽的事物了。放下内心的执念,一拂尘烟,留得清明在心间。


一位客人拜访禅师,因为没带什么礼物,觉得很不好意思,便说:“我空手而来。”禅师一听,就对他说:“那你就放下吧。”客人迷惑:“我什么都没带,怎么放下呀?”禅师笑道:“那你就带着吧。”客人大悟。





却原来,我们应该放下的不是身外的事物,而是内心的执念和妄想。就像是古时的人们,能够在任何环境下,看见事物本质的美丽。


拂去心上的灰尘,与自己的内心安静相处。焦虑与烦躁,就会被溶解。所谓烦恼,是因为我们过于关注得失,而忽略了享受它的过程。《诗经》中的句子,为什么几千年来一直流传,是因为它所传递出的思想,是美丽与诗意,是纯正与无邪。


放下尘世里索求不尽的物质欲望,更多地关注我们内在的修炼。每一缕微光,都当做一首诗句。遇见的每一个人,都想得美好。需要处理的事情,心态放平和。


心上的尘烟,可以是无尽的欲望,也可以是诗意的朦胧。我选择把诗意移植在心间,让日月的烟火,袅袅升起。这时,我安静于自己的世界,倾听着尘烟中传来的美丽诗句。






窗外的光,逐渐明朗起来。城市的高楼镀上了金边。汽车跑过的声响,人行道上的人们,世界是动态的,我们的内心,应该是安稳的。与这个世界相处,自己不慌乱,一切都从容。


古时的君子和故事中的禅师,是活得通透。他们早就把日常尘烟,化成了心间的一句诗行,或者是一片明月。我借用着古人的诗经,来描摹日常。把禅师赠送的明月,装在了心间。


在这个寻常的清晨,我乘舟而入,去了一趟桃花源,带回了朵朵花香。把这些花香放进尘世烟火,熬制着岁月。耳边传来优美的诗经,解读着光阴里的一草一木,一粥一饭。


轻轻地,用一把诗意的拂尘,拂去尘世中的灰尘。留得一片明净之心,看云淡风轻,看窗明几净,听风雨来去,不动于心,不困于情,不念过往,不惧未来。


没有任何一个时刻,能比当下的光阴更美丽。 



喜欢就打赏吧!
关注微信公众号
"解语花文学"


发表评论:(匿名发表无需登录,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。) 登录状态: 未登录,点击登录


关于我们 | 免责申明 | 天婕商城 | 联系我们 | 在线投稿 | 友情链接 | QQ客服 | 赞助本站 | Manager

A\51.la
解语花中文网(xieyuhua.com)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06-2024 by xieyuhua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  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
ICP备案:备案进行中  E-mail:87340096@qq.com   本站法律顾问:VJ律师事务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