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  加入收藏  赞助本站  在线投稿  自动排版


热门文章

流年絮语 · 不愿意放下那些过往的,是我们自己

发表时间:2015/09/09  浏览次数:1901  
字体大小: 【小】 【中】 【大】


文/陈默安 

主播/洛尼

人生最难跨过的一关,是自己那一关。唯一能够阻碍我追寻幸福的,也是自己。

在这个世界上,有许多没来由的伤害乘虚而入,因为太痛,所以你不忘,也不敢忘,旧伤疤没有愈合的一天,那上面叠满了你亲自留下的新鲜伤口,而你竟然在那强烈的痛楚中,才深刻地感觉到自己真实地存在。

总是有很多人安慰你:“没有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。”的确,所有的事情都会过去,过不去的,是你被撕扯得千丝万缕的心情。

很多事情过去了,但你仍然不明白,仍然想扭转情节,仍然想改写结局,更多时候,你只是想记得,不想忘记。

每天上班吃饭搭公交车买快餐回家看电视上床睡觉,像一具游魂,忠贞是一种习惯,信任是一种习惯,生活也是一种习惯,习惯到最后就麻木了,所有的一切理所当然,理所当然到有点儿乏味。

一种深沉的悲哀如同冬夜里静静落下的雪,层层覆盖在你的心上,不知道那悲哀从何而来,也不知道悲哀的颜色,你只能感到自己好像一个透明的幽灵,渺小地、没有重量地存在着。

直到有一天,你对某人的高度信任碎裂瓦解,或是他如同扑熄火苗般无情地将你的希望全数毁灭,那一瞬间天崩地裂,你痛到几乎魂飞魄散。

没有人喜欢深陷在痛楚中,却有很多人难以拒绝痛楚的诱惑。

因为痛楚让你感觉到自己真正地存在,痛楚是一种刺激,激发出你心底最深层的憎恨与悲伤,你像是要毁天灭地那样地哭、那样地愤怒,过去你竟然从未这么深刻地存在过,整个世界仿佛绕着你癫狂的情绪打转,整个世界只有你。

有人曾问智者,为什么很难原谅别人?很难放下过去的伤害?
智者曰:“它们是你拥有的全部,你不断拨弄着你的旧伤,以便它们在你的记忆中保持新鲜,你从不想让它们被疗愈。”

你相信吗?疼痛是会上瘾的。
它在你的眉心劈下那一刀之后,转身离去之前,你自己已经将那把利刃捡起,架在心上。

被母亲遗弃的孩子,选择不停回想母亲临走时无视自己的哀求,坚决转身的那刻;看到男友一边抽烟一边满不在乎地说“其实我本来就没爱过你”的女孩,则疯狂地在脑海重播那句足以剜破心肝的话语。

在恍惚的梦境里,在日常生活里,你不断重返被伤害的时刻,如同反复播放一卷录像带,从那千百次调阅的影像中,想找出一点点蛛丝马迹,是否在伤害发生之前已然有所征兆,或者还有一丝挽回的机会。

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。信任犹如粉尘被风吹散,自尊像是地面上的积水,太阳一照便蒸发无踪,破碎的爱与信仰只是过去遗留的回音。

到那时候,你突然发现,那片刻生命崩塌的记忆,竟然成为你唯一能够保留下来的物事。

原来只要不停重回那一刻,就没有来不及的问题。
于是你立起招魂幡,一次又一次召唤往事,任凭不堪的记忆穿透灵魂,在那强烈的痛楚中,你心中的记忆一次比一次鲜明。

哲学家尼采曾说:“只有不断引起疼痛的东西,才不会忘记。疼痛是本能,是维持记忆力最强有力的手段。”

你自残千百次,只为了记住他伤你的那一次。
或许是,你心知自己禁不起第二次的大意引来的悔恨,禁不起第二次被深深信任的人伤害。为免重蹈覆辙,你逼自己不能忘怀曾经像无助的青蛙,仰躺在桌上让解剖刀将你开肠破肚。

渐渐地,你不愿再向外界伸出手,生怕又有人会在上面划下见骨的一刀,你躲在过去的受伤记忆里,有一种奇异的安全感。

你已经复习过千百次的那个画面,脚下的柏油路旁有青草长出,远处天空有一片乌云飘来,还没点亮的路灯垂着头看你……被伤害的当下如同4D电影,你比谁都清楚每一个细节,比谁都明白下一步即将发生什么事。
一切都在你的预想之内。包括再一次重返现场的痛楚。
可是对你来说,这远比再被突如其来的伤害重击一次来得好。

到最后,你根本搞不清楚,为什么那个人当年划下的那一刀,过了五年、十年,甚至二十年后,还是汩汩地流着血,等不到愈合的那一天。

印度佛学大师寂天菩萨说:“我们就像不明事理的小孩,在寻求痛苦的缘由时,却临阵退缩。”


事实上,有许多伤害本来就是一次性的,可是因为有了你的允许、你的执念,它才能像把锯子,不断地在你心上拉扯,而紧紧抓着那把锯子不放的人,其实是你自己。



喜欢就打赏吧!
关注微信公众号
"解语花文学"


发表评论:(匿名发表无需登录,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。) 登录状态: 未登录,点击登录


关于我们 | 免责申明 | 天婕商城 | 联系我们 | 在线投稿 | 友情链接 | QQ客服 | 赞助本站 | Manager

A\51.la
解语花中文网(xieyuhua.com)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06-2024 by xieyuhua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  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
ICP备案:备案进行中  E-mail:87340096@qq.com   本站法律顾问:VJ律师事务所